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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我省全域范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
发表时间:2019-12-05 00:00:00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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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2 Dec 2019

 

2019年12月2日,从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浙江自贸试验区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开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全域范围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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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家军省长出席浙江分会场会议并发言

 


 

12月1日起,我省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开展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证照

分离

 

201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骤分步实施”的方式,全面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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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2020年1月1日

 

在全省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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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涉及我省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定期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据悉,前期,我省对地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的要求,对“海钓经营许可”等涉企许可事项进行了暂停实施等调整,实现地方层面“零许可”。

对我省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此次改革在我省自贸试验区内将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13项审批,把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8项审批改为备案,并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61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余436项审批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据悉,本次公布的我省涉企许可事项改革方式中,在中央层面改革方式基础上,我省有174项采取了比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如我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有121项、涉及审批权限下放有84项

针对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承诺制,我省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应事中事后配套举措和告知承诺办法。通过部门间及时推送共享企业信息,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对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管。

来源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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